2016年东北石油大学专升本新生入学须知
欢迎你,新同学!祝贺你升入东北石油大学本科学习!请接到录取通知书后,按下列要求及时做好入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,按时到校报到。
一、报 到 手 续:专升本新生需凭《录取通知书》和《专升本考试准考证》到校报到。
二、报到时间地点:请于2016年7月20日以后,到招生办主页查询(http://zsb.nepu.edu.cn/),由于报到日之前无人接待新生,请同学不要提前报到。另外,学生可凭《录取通知书》,到当地火车站购买半价火车票。
三、新生户口:户口已经迁移到所在专科学校的学生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,若户口在原籍,则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学生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、户口迁移证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办理户口迁移手续,户口应迁往黑龙江省大庆市学苑派出所,迁移证必须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及户籍员章(无户籍员章迁移无效),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考生档案姓名一致,迁移证上必须填写身份证号码,不迁户口的学生应提供户籍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。
四、党团组织关系:可由学生本人自带,党组织关系迁往大庆市委组织部,团组织关系迁往东北石油大学团委。
五、学生住宿:实行公寓化管理,公寓为每位学生配备了被褥等床上用品,学生入学时需带衣物及学习用品,请不要带体积较大的箱子。
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电话:0459-6504470。
六、学费、住宿费:按学年度交纳。
1、学费执行标准以黑龙江省物价局、黑龙江省财政厅、黑龙江教育厅三部门批复的标准为准。一般专业学费标准是4000-6000元/年·人。
2、住宿费按公寓房间等级收取,收费标准为:4人间1200元/年·人、6人间800元/年·人。住宿费必须按1200元存入,开学后财务处会按学生实际住宿标准退还多收的住宿费。
七、其他事项:
1、学生入学时,要办理各种证件,请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0张。
2、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,请及时与学校招生办取得联系,无故两周不报到者,取
消入学资格。
八、联系电话:
查询网址:http://zsb.nepu.edu.cn ; 招生办电话:0459—6503662;
化学化工学院辅导员办:0459—6503551;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辅导员办:0459—6504941;
经济管理学院辅导员办:0459—6504432;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辅导员办:0459—6504431;
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辅导员办:0459—6504430;
石油工程学院辅导员办0459—6500432。
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
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